1.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根据各级各类医保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制定和完善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医保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
3.负责与各级各类医保部门签订各种医保协议,并对相关指标和内容进行协商与谈判。
4.根据各级各类医保部门的协议要求,制定医院的医保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对医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及医疗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定期检查各临床科室对医保相关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医保质量控制体系。
5. 负责对医保各项指标和数据进行年报、季报、月报统计和分析,并将结果上报医保部门、院领导,反馈科室,为医院决策和科室改进工作提供信息依据。
6. 负责医保及新农合患者门诊慢性病及住院期间的特检、特治、特材、贵重药品、转院等工作的审核、审批、备案。
7.负责对住院医保及新农合患者身份及证历的核查工作,确保无“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现象的发生;杜绝将医保不予支付病种纳入统筹支付范畴;严格执行医保患者出入院标准,杜绝分解住院。
8. 负责与各级各类医保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协商谈判,为医院争取政策支持;配合各级各类医保部门的检查考核和调研工作,并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整理、反馈、持续改进。
9. 负责各级各类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对医院职工有计划地进行医保政策培训,定期考核。
10. 负责向各级各类医保患者宣传医疗保险政策,遵守“首接负责制”,热情接待咨询与投诉,积极解决医保患者的问题。
11.负责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服务与管理工作。
12.做好各种文件、报表及其他档案材料的整理、存档、保管工作;按时参加医院及相关单位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按时完成医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13.不断研究各级各类医保政策,学习医保新知识新理论,持续改进医院医保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