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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物价科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5日 阅读次数:0 来源:None 作者:None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列》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完成医院的审计工作。

    2.定期对医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审核财务报表,了解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情况,发现违反财经法规和扩大开支标准现象予以制止。

    3.参加与经济事项有关的会议,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负责对经济管理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合法性、完整性、合同的严肃性以及合同的效益性进行审核。

    4.负责设备、物资、药品采购审计,发挥审计的预警作用,在设备、物资、药品采购前,审计人员监督其是否有计划并进行可行性论证,以列席监督的身份参与有关招标会议,听取招、投标双方人员的陈述,并加以记录,监督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定期对药品、固定资产、物资进行抽查盘点。

    5.加强审计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损失、浪费和贪污盗取现象出现,维护财产物资安全,以保证医院工作正常进行。

    6.负责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捐赠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7.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及上级审计部门对我院财务及经济活动的审计。

    8.物价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价格管理工作。制定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务服务项目价格》。

    9.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个价格管理工作,制定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调整医院信息系统中的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11.与信息科共同维护、调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12.负责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申报及备案工作。

    1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对门(急)诊、住院患者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对违反价格政策的科室和个人,定期报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

    14.负责医院收费项目价格公示的管理工作。

    15.负责接待和处理患者因价格问题的投诉和咨询工作。

    16.对医院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科室收费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和培训。17.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17.负责医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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