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全院护理人员、护理业务及护理管理等全面护理工作。
2.根据医院发展目标,制定和修订医院护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护理管理规章制度、护理质量监控标准、护理工作常规、技术操作规程、专科专病的中医护理常规、中医护理方案、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定期总结,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安全。
3.定期查找安全隐患,进行护理查房,深入科室了解护理工作情况,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指导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上报和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及时调查,讨论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效果评价,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5.合理调配全院护理人力资源,做到护理任务和人力资源的基本平衡,调动护士工作的积极性。
6.与人事科共同协作做好护理人员的岗位聘用、资格评审、绩效、奖惩等考核、考评工作,提出意见。
7.制定护理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人力资源管理处共同协作负责护理人员招聘工作。
8.制定护理岗位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落实《护士条例》,负责护士的执业注册、变更工作。
9.定期召开护士长例会,做好上传下达,分析工作质量,总结成绩,指出不足,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0.负责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协作单位及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定期组织沟通协调会议。负责护理对外交流工作。
11.参加医院各学术委员会及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2.计划和组织护理人员的基础及专科理论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计划和组织“西学蒙、中医”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协助人事科负责护理人员进行在职继续教育及岗前教育,做好护士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工作。
13.制定护理进修人员、实习生的教学计划及实习计划,接收、安排进修及实习,负责管理工作。负责护理人员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继续教育、进修等培训工作的安排。
14.支持、鼓励全院护理人员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引进新技术、新业务。
15.审查各护理单元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参与护理用具的采购论证和招标采购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