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书
为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相关规定,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进一步净化医疗环境,全院医务人员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秉承“大医精诚”宗旨,坚持病人至上,救死扶伤。
二、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维护患者合法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严肃查处服务中的“生、冷、硬、横”等不良作风问题。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认真落实《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要求。
四、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和收费政策,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拒绝开单提成,不私自收费,不乱收费。
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不接受任何医药企业、单位及个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规范医药耗材代表在医院的行为。不收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财物及吃请。
六、不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不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
七、不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八、不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九、不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以商业为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营造绿色低碳医院环境。
监督科室、电话: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纪检监察室(291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