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
拍摄“北疆清风颂”廉洁文化新媒体作品采购意向公开
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根据宣传科对拍摄“北疆清风颂”廉洁文化新媒体作品的采购申请,确定微短剧制作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1. 拍摄“北疆清风颂”廉洁文化新媒体作品项目
二、 预算金额:
三、服务地点及时长控制:
1.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提供剧本、演员、场地等相关事宜)
2、宣传片时长控制在8分钟之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主体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传媒影视类项目相关从业经历,拥有完整的项目策划、拍摄、制作与落地执行服务体系。
3、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可在项目进行拍摄时提供即可)
1、规模要求:投标人承接过传媒影视类项目。
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专职执行团队中,须至少配备1 名持有传媒影视相关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
3、专业资质认定范围: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制作、新闻、剪辑等传媒影视类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或经国家认可的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到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微短剧制作公司单位公章。微短剧制作公司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之前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至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采购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myycgk@163.com
六、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急诊五楼采购科 收件人:费女士 电话:18747025101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
报名电话:0470-3906158
监督电话:0470-3906203